10月28日,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(以下簡稱《建議》)全文公布。
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首次把海洋單獨列為一條重點任務,標志著“海洋強國”進入可操作、可度量的政策模塊。建議提出:“加強海洋開發利用保護。堅持陸海統籌,提高經略海洋能力,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,加快建設海洋強國。加強海洋科技創新,鞏固提升海洋裝備制造業優勢,壯大海洋新興產業,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。實施海洋調查和觀測監測,推進海洋能源資源和海域海島開發利用,加強重點海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。強化深海極地考察支撐保障體系。堅定維護海洋權益和安全,提高海上執法和海事司法能力。”
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自然資源部發布《中國海洋經濟發展報告2025》,2024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達10.5萬億元,海洋經濟規模持續擴大,海洋產業結構加快調整,海洋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,海洋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不斷提升,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及預警監測工作取得成效,海洋經濟對外開放合作不斷深化。
從海洋發展的階段目標看,“十四五”時期解決海洋經濟規模從小到大、由少到多的問題,“十五五”時期則聚焦結構優化和效益提升,在繼續做大總量的同時,讓海洋裝備制造、海洋新能源、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貢獻率明顯抬升,實現由量變到質變的躍遷。
從海洋經濟發展路徑上,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細化提出了加強海洋科技創新,鞏固提升海洋裝備制造業優勢,壯大海洋新興產業,凸顯了科技創新的核心地位。這里包括了深海科技攻關,需強化深海探測、資源開發能力;同時強調海洋科技自立自強,需要集中突破海洋傳感器、海洋作業平臺、深海裝備等領域的“卡脖子”技術,提升自主可控水平。

相比“十四五”分散表述,“十五五”首次以獨立條款明確“陸海統籌”路徑,涵蓋經濟、科技、生態、權益等全領域,體現海洋強國建設的系統性和可操作性。“陸海統籌”的內涵更加深化,從“以陸看海”轉向“陸海一體協同”,“十五五”期間有望在國土空間規劃中實現陸海統籌,將海洋與陸地視為完整的生態共同體,統一謀劃產業布局、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保護。更深層的邏輯在于破解陸地瓶頸,把海洋經濟做大,既能補充我國資源短板,又能提升我國供應鏈安全,是中國經濟下一個重要增長點。
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也提出,實施海洋調查和觀測監測,推進海洋能源資源和海域海島開發利用,加強重點海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。這就要求建立陸海一體的環境治理體系和監管體系,嚴格控制陸域的污染入海,守護好寶貴的海洋生態。一方面,要建立海洋生態監測網絡,嚴格執法與空間用途管制,落實“人海和諧”原則。另一方面,響應聯合國“海洋十年”倡議,主導深海典型生境、藍碳等國際大科學計劃,并拓展“一帶一路”海洋經濟合作,提升航運服務與資源開發國際話語權。這也表明,未來海洋調查監測將聚焦科技創新、生態保護、數據質量提升和監管強化,支撐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強國建設。
建議提出加強深海極地技術裝備研發,就需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,重點研發全海深地質絞車系統、痕量金屬CTD絞車系統等深海裝備,實現全海深作業能力;同時加強深海導航定位(如慣性導航、聲學導航組合技術)、航行操控(海流、海底地形監測)及環境保障技術(深海基地選址、救援打撈)的攻關。并依托“雪龍2”號等極地科考船,建立覆蓋深海、極地的立體化觀測網絡,推動浮標、滑翔機、高頻雷達等技術的應用。與此同時,積極加入國際海底管理局(ISA)等組織,推動深海采礦、極地科考等國際規則制定,爭取話語權。提升海上執法能力,維護國家在極地航道、資源開發中的戰略利益。
(文章來源:微信公眾號-溪流之海洋人生)